[2022-01-28]
赣江新区开放发展局机场广告灯箱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一、合同编号:
赣新购2021F000464065
二、合同名称:
灯箱广告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JXZH2021J005第三次
四、项目名称:
赣江新区开放发展局机场广告灯箱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赣江新区开放发展局本级
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儒乐湖大街399号
联系方式:15070002230
供应商(乙方):通力互赢(北京)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中汇国际文创园c座二层119房间
联系方式:157110756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机场广告灯箱宣传服务采购 | 详见竞谈文件 | 详见竞谈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第一次广告发布时间不晚于2021年7月27日,服务期内包含三次画面免费设计、画布制作及安装更换。 | 详见竞谈文件 |
合同金额:769570.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1广告发布地点: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到达通廊,广告位编号NCB-22N-D014。 2.2广告发布期限:2021年7月末至2022年7月末(具体以上刊时间为准,期限一年,即365天)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1年07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1年07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付款排期如下 甲方应于广告上刊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甲方应于广告上刊后18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甲方应于广告上刊后27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5%;甲方应于广告上刊后36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5%。 合同签订前,乙方需以转账、汇票或电子保函等形式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广告上刊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在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本合同包含三次免费设计、制作、安装服务。甲方在广告发布期内如需更换画面的,画面审核、广告上刊时间应遵循广告上刊流程来运作,甲方应提前2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如遇节日、政府政策、机场管理,换画时间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