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4]
抚州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3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20220324001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抚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3至4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抚州市城市管理局 | 城市管理专项工作经费 | C0403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根据抚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抚车改办字〔2016〕5号)规定,并参照公务用车平台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做法,2022年向抚州市公交公司租用11辆燃油车辆(含5辆皮卡车、5辆面包车、1辆轿车)和1辆油电混动汽车作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用车,租赁期限为壹年,租金为72.0114万元,租金包含了6名司机一年的工资,以及12辆车一年的车辆保险、燃油、车辆充电费、ETC高速费、车辆年检、维修、保养、洗车、违章罚款等一切费用。抚州市公交公司负责6名车辆驾驶员的聘用和12辆车的燃油、充电设施(含车辆充电费)、年审、保险、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等。 | 720114.0 | 2022年04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抚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