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7]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2021 年度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将本部门(单位)
2021
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 2021 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91.56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91.56万元,占1.00%。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说明如下:。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 |
合同链接 |
1 |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视频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
专门采购包,预留给中小企业比例为:100%% |
91.56 |
https://www.jxsggzy.cn/web/jyxx/002006/002006006/20211229/aadadad9-2222-4a92-bfda-67bed15674ba.html |
部门(单位)名称: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日期:2022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