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8]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主管单位 2021 年度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将本部门(单位)
2021
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 2021 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131.78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131.78万元,占100.0%。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说明如下:。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 |
合同链接 |
1 |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业务用房及大院信息化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
131.78 |
https://www.jxsggzy.cn/web/jyxx/002006/002006006/20210918/ba87bd3f-fa1b-4858-a7fe-63b23a9b8b1f.html |
部门(单位)名称: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主管单位
日期:2022年0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