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30]
fzcg抚州市生态环境局-主管单位 2023 年度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将本部门(单位)
2023
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 2023 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0.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0.0万元,占0%。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说明如下:该项工作专业要求强,涉及到各类数据叠加使用,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需要编制单位技术人员具备多学科专业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等方面的技术,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中的第三点: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且类似工作未曾有小微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分包出去无法确保更新工作质量,影响抚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编制项目成果绩效目标,因此项目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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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 |
合同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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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抚州市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编制项目(第二次) |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预留给中小企业比例为:0% |
0.0 |
http://ggzy.jiangxi.gov.cn/jyxx/002006/002006006/20231017/a98b4cf5-64ce-4e6d-ba43-f61470efc075.html |
部门(单位)名称:fzcg抚州市生态环境局-主管单位
日期:2024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