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30]
fzcg抚州市生态环境局-主管单位 2023 年度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将本部门(单位)
2023
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 2023 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0.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0.0万元,占0%。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说明如下:我 局 抚 州 市 城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综 合 监 测 网 络 及平台运 维服务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实施为整体服务项 目,该项目需要中标单位拥有大量高学历及有丰富经验的专 业技术人员,且各个岗位的技术人员需要协调对接,中小企 业预留份额后可能导致本项目无法顺利实施。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面向 中小企业预留采购:“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 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 现” ,因此,本项目不对中小企业做出预留份额。。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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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 |
合同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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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抚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监测网络及平台运维服务项目 |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预留给中小企业比例为:0% |
0.0 |
http://ggzy.jiangxi.gov.cn/jyxx/002006/002006006/20231115/40df2d17-a4d1-48d5-ae3e-2be23ea9b0d4.html |
部门(单位)名称:fzcg抚州市生态环境局-主管单位
日期:2024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