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8]
江 西 省 财 政 厅 文 件
赣财购〔2018〕9号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18-2019年窄带物联网
产品协议供货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采购单位”)2018-2019年窄带物联网产品协议供货项目中标结果,现将此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议供货的品目
本期协议供货品目包括:采用窄带物联网技术(NB-IOT)的智能水表系统、智能火警系统、智能净水机系统、智能路灯系统,采购单位原则上不得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外的品牌。
二、中标入围的企业及品牌
依据中标结果,此次协议供货中标企业及品牌名单如下:
生产厂商名称 |
品牌 |
品目 |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三川牌 |
智能水表系统、智能净水机系统 |
江西渥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渥泰 |
智能净水机系统 |
江西华神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
华神 |
智能水表系统、智能火警系统、智能净水机系统、智能路灯系统 |
深圳市康索特软件有限公司 |
康索特 |
智能水表系统、智能火警系统、智能净水机系统 |
青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积成 |
智能水表系统 |
江西百盈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百盈高新 |
智能路灯系统 |
中节能晶和照明有限公司 |
晶和 |
智能路灯系统 |
江西鹰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
鹰视觉 |
智能火警系统 |
三、年度协议供货采购金额上限
各采购单位年度协议供货采购金额最高限额,见下表:
品目 |
金额上限 |
智能水表系统 |
2000000元 |
智能净水机系统 |
1500000元 |
智能火警系统 |
1000000元 |
智能路灯系统 |
1500000元 |
年度采购金额超过当年度规定最高限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另行组织采购。
四、协议供货有效期
协议供货有效期自2018年5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中标供应商将按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的要求,向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中标产品和服务。
五、其他
(一)采购单位应充分利用协议供货规定的服务条件,监督协议供应商承诺书和合同约定履行情况,出现合同纠纷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同时,采购单位也应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不得拖欠货款,不得向供应商提出超出协议供货范围以外的其他要求。
(二)对协议供货过程中出现的违规问题,采购单位和协议供货单位均有权向财政部门反映。在协议供货执行过程中,对违规的采购单位,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擅自不在确定的本期协议供货商处采购及采购非中标品牌的行为,财政部门将拒绝支付货款,因付款问题引起的法律责任,由采购单位负责。
(三)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以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
(四)请各相关采购单位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协议采购—窄带物联网产品”栏目上查询中标产品及授权经销商联系表。
江西省财政厅
2018年4月2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