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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5]
景德镇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景财购字[2021]37号
当事人:江西宏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经随机方式抽取了你单位代理的五个项目进行检查。
一、检查存在的问题
1、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中标通知书时间和中标结果公告时间不一致;(2)、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02月03日”,合同公告时间“2021年05月07日”超规定的期限。
2、景德镇市购买城市管理第三方服务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委托合同签订时间未写;(2)、中标通知书时间和中标结果公告时间不一致;(3)、合同中服务期限时间和投标文件不一致。
3、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存在以下问题: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2月24日”,合同公告时间“2021年05月17日”超规定的期限。
4、景德镇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寓楼补充安装工程采购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委托合同签订时间未写;(2)、中标通知书时间和中标结果公告时间不一致。
5、景德镇第二人民医院西门子双源CT更换B(10M)球馆采购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中标通知书时间和中标结果公告时间不一致;(2)、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7月2日”,合同公告时间“2021年5月7日”超规定的期限。
上述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局责令你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如你单位确定执行本决定,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