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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5]
景德镇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景财购字[2021]35号
当事人:江西精誉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经随机方式抽取了你单位代理的五个项目进行检查。 一、检查存在的问题 1、2020年新建中心幼儿园及行政村小学附属幼儿园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存在以下问题:(1)、未见有效投标保证金缴纳明细;(2)、检测报告直接作为评审因素。 2、乐平市2020-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采购(乐港片区)存在以下问题:(1)、未见验收书;(2)、合同条款未体现采购需求。 3、乐平市2020-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采购(打孔注药)存在以下问题:(1)、未见验收书;(2)、合同条款设置未体现采购需求。 4、乐平市2019-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采购项目(后港镇)存在以下问题:(1)、未见有效投标保证金缴纳明细;(2)、未见验收书;(3)、磋商文件合同条款设置未体现采购需求。 5、乐平市2019-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采购项目(双田镇)存在以下问题:(1)、未见有效投标保证金缴纳明细;(2)、未见验收书;(3)、磋商文件合同条款设置未体现采购需求。 上述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局责令你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如你单位确定执行本决定,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