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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9]
万安县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
一、项目编号:赣瑞恒万安政采{2021CS-2}号
二、项目名称:万安县2021年农民教育培训A、B、C包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万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万安县商务写字楼19楼
当事人2:万安县蓝天职业培训学校
地 址:万安县开发路63号
当事人3:万安县文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地 址:万安县开发区广电大楼
当事人4:万安县善知职业培训学校
地 址:万安县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2021年8月12日收到万安县农业农村局《万安县文峰职业培训学校竞标资料存在的问题》、《万安县善知培训学校竞标资料存在的问题》和《万安县蓝天职业培训学校竞标资料存在的问题》等相关资料,启动了监督检查程序。万安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如下:
(1)反映万安县文峰职业培训学校聘用合作协议书存在造假,投标文件中有6名师资聘用人员(贺天祥、刘培平、肖尧志、欧阳兵、胡会军、邓兰云),经万安县农业农村局核实,万安县文峰职业培训学校向以上6名人员借用证件情况属实,但仅与欧阳兵签订了聘用合作协议书,其他5名人员均没有与万安县文峰职业培训学校签订聘用合作协议书,且聘用合作协议书上的签名均非本人签名。同时,反映只有贺天祥、肖尧志、邓兰云为现有师资入库人员,其余3名人员均不在现有师资库。
(2)反映万安县善知培训学校与邓兰云签订的人员聘用合同和校外实训基地合作协议书中的签名明显不相符。经万安县农业农村局核实,邓兰云与万安县善知培训学校签订的校外实训基地合作协议书属实,本人签名也属实。但郭江兰和邓兰云均没有与万安县善知培训学校签订人员聘用合同,该签名也非本人签名。同时,反映仅有邓兰云、郭江兰为现有师资入库人员,其余5名人员均不在现有师资库。
(3)反映万安县蓝天职业培训学校仅有肖锡慎1名人员不在现有师资库。
五、调查情况
根据万安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资料,我局立即开展监督检查,经查阅招投标文件、组织专家论证及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笔录,调查情况如下:
(1)反映万安县文峰职业培训学校和万安县善知培训学校聘用合作协议书存在造假问题。经调查,肖尧志、胡会军、邓兰云和郭江兰在2020年12月签署了授权委托书,刘培平、贺天祥在2019年12月签署了授权委托书。以上6人经其本人查看投标文件中合作协议书内容,均承认投标文件中合作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2)反映万安县文峰职业培训学校、万安县善知培训学校和万安县蓝天职业培训学校存在聘用师资人员非现有师资库人员问题。经调查,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一、采购需求和服务技术要求”“内容要求技术参数”“(六)培训实施第(3)遴选优秀师资:高素质农民培训师资优先从师资库遴选确定”要求中说明,培训师资也可以从非师资库中遴选,并不是一定要在师资库。同时,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五点供应商资格审查证件”“第(9)款本项目特定要求:参与投标方必须提供录入了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的培育单位库”要求,以上三所培训学校均在该信息管理系统库内。
综上所述,反映的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以上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万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 6 个月内向泰和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万安县财政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