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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7]
为深入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精神,依法加强和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切实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组建检查工作组,对随机抽取的2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125个项目开展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评价工作主要分自行检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处理处罚、汇总报告5个阶段,对检查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采购文件编制不符合规定、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存在歧视或排斥其他供应商的条款、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等问题,责令代理机构限期整改,对涉及违法行为的15家代理机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行业规范和监督评价制度体系,提升了代理机构执业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代理业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为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提供了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