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赣州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考核内容
2021年度集中采购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以及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2020年检查考核整改落实情况等。
四、考核方法
听取汇报、现场查看、随机抽查、电话调查等方式。
五、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受理政府采购项目132宗,成交121宗,预算金额27.14亿元,成交金额27.03亿元,节约金额0.11亿元。
1.推进网上商城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建立首个市县一体化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向社会发布供应商征集公告,持续丰富产品种类,提高单位采购产品提质增效。截止2021年底,赣州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共入驻623家供应商,商品约7.3万款,成交8366宗,共计19400万元,节约965万余元。
2.实施不见面开标。积极配合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不见面开标”工作,制订了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项目开评流程。自2021年7月12日起市本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实现了“面对面”投标到“键对键”投标的转变,开标过程全程直播,投标人在电脑前就可实时掌握开标现场情况,缓解了疫情防控压力,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3.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运行规则,规范操作流程,建立台账,规范保证金管理,推进项目规范进行,重点对项目论证、招标文件征求意见、质疑回复、分段操作、开评标等环节监督管理。同时坚持谈心谈话提醒,筑牢思想防线,增强责任意识。
4.做好宣传调研工作。定期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做好政府采购政策宣传、网上商城建设、罚没保证金缴交等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成果,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二)存在问题
1.采购文件编制仍然不够规范。经抽取检查,部分项目采购文件设定的评分因素与采购需求无关联,个别条款设置具有倾向性或不够科学合理,商务加分条款存在排斥联合体业绩、违规收取质保金等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不足。经抽取检查,个别进口产品采购项目在采购文件中未载明优先采购向我国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等。
3.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金仍有未及时退还。经抽取检查,部分采购项目未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4.内控制度建设仍需完善。经现场查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内控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关键岗位需明确划分职责权限,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三)2020年度履职考核发现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1.存在问题:采购文件编制不够规范、采购合同文本不够规范、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保证金未及时退还等问题。
2.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明确采购人提供采购合同。通过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强化政策运用,编制招标文件更加规范,完善委托代理协议,落实需求管理办法,明确采购合同由采购人提供,进一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内控机制,开展谈心谈话。强化内控管理,开展谈心谈话提醒,抓早抓细抓小抓常,把功夫花在平时,做到防范于未然。三是严格台账管理,加快退还保证金。通过调阅档案、翻看资料,摸清了保证金底数,采取退还、上缴等方式妥善处理了旧账,建立工作台账,加快保证金退还。
六、考核结果
根据自查和考核组检查考核,综合2021年度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考核百分制量化打分为90.7分。
七、工作建议
1.认真抓好整改工作。针对集采考核发现问题,建立整改落实对账销号制度,责任细化到个人,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机制。
2.规范采购文件编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照《赣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推进采购需求论证和调查,规范采购文件编制工作。
3.规范保证金管理。以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由交易中心统一线上收退工作为契机,加强和规范保证金管理,完善相应内部制度,确保投标(响应)保证金及时退还。
4.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积极落实《赣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落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同时,对标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做法,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2022年9月
赣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