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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7]
当事人:江西正和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2〕281号)、《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景发改重点字〔2022〕119号)等要求,经随机抽取的方式,省财政厅检查了你单位代理的江西省景德镇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及污染防治区划项目,由我局依规处理,现就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通知如下:
存在的问题
1、江西省景德镇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及污染防治区划项目存在以下问题:商务评分中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加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上述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等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同时为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对该行为适用首违轻微违法免罚,责令你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
请你单位高度重视,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并在收到本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景德镇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