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监督检查
[2022-10-31]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
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2]11号)、《南昌市财政局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购[2022]26号)的要求,市财政局依法抽取你公司2021年代理的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现就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通知如下:
一、南昌市博物馆文物征集项目(项目编号:JXGT2021120)
归档材料中未见财政部门同意改变采购方式的相关材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的规定。
二、豫章师范学院音乐(戏剧)排练实训室(小教学院)(项目编号:JXGT2021199-1包)
归档材料中无履约验收相关材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要求你单位进行整改。请你单位高度重视,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照法规进行深入学习,加以整改,并在今后的政府采购中依法依规开展采购业务。同时在收到本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南昌市财政局。
南昌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