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吉财购〔2023〕2号)
[2023-01-06]
一、项目编号:JXYR-ZFCG-202102
二、项目名称: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江西亿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阳明东路2号华润吉安商场1.2.3栋酒店公寓62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2MA3ABJX62E
四、基本情况
1.评标办法技术分“安全防护”:以“制造商具有连续7年入围Gatner企业级防火墙魔力象限”作为加分条件,涉及企业成立年限,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评审办法中商务分“解决方案能力”,以吉安市大数据中心平台软件厂商ISV认证证书作为加分条件,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评审办法“软件开发能力”以“人力资源综合管理平台”软件产品著作权证书作为加分条件,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2.评分办法“项目交付计划”以“强”、“一般”、“差”等主观因素作为评分条件,评审因素未量化,违反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3.采购文件未载明合同文本,违反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第八款的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第七款的规定,我局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决定给予你公司警告、罚款人民币陆仟元的行政处罚。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决定送达之日起生效。如你公司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
吉安市财政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