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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度
考核结果公告
一、考核单位名称:赣州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考核内容
2022年度集中采购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以及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2021年检查考核整改落实情况等。
四、考核方法
听取汇报、现场查看、随机抽查、电话调查等方式。
五、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受理政府采购项目128宗,成交122宗,预算金额6.8亿元,成交金额6.55亿元,节约金额2554.68万元。
1.招标全流程电子化。上半年,非招标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电子化,精准对接抓好文件设置、公告发布,修改开评标流程,推进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有序进行。以数据“多跑路”实现市场主体“零跑腿”,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及供应商参与便利度,切实减轻了供应商负担。目前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已达100%。
2.推进远程异地评标。7月起,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应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评标,通过数据远程共享,推动“远程异地评标”稳步推进。此举破除了地域影响,实现了资源共享,有效减少了人为干扰因素,解决了评标专家熟面孔、“圈子”化和部分行业评标专家不足等问题,提升了服务效能。先后与吉安市、南昌市等地顺利完成远程异地评标项目6个,金额达1.46亿元。
3.加强内部管理。合理分组搭配,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格局;完善流程,围绕委托代理、编制采购文件、执行采购程序、答复询问质疑等政府采购活动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加强管理;细化廉政规范,强化纪律要求,形成严密、有效的约束机制。
4、质疑投诉处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对供应商提出的资格条件、技术参数等方面的询问、质疑认真协调处理,维护政府采购秩序,保护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不足。经抽取检查发现,个别项目存在采购人违规收取质保金,集中采购机构审核不严的情形。
2、签订合同不及时仍然存在。经抽取检查发现,部分采购项目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督促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3、政府采购人员的专业技能有待提高。现场查看发现,在完成采购项目,特别是采购文件编制、评审现场服务等环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和加强。
(三)2021年度履职考核发现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1.存在问题:采购文件编制仍然不够规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有差距、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金仍有未及时退还、内控制度建设仍需完善等问题。
2.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不断完善、优化操作规程,确保采购文件编制规范、科学、严谨,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规定,加强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积极发挥政府采购稳经济促增长作用。二是严格台账管理,及时退还保证金。通过调阅档案、翻看资料,摸清了保证金底数,建立工作台账,采取退还、上缴等方式妥善处理了旧账,加快保证金退还步伐。三是加强内控管理。进一步梳理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持续细化采购工作管理,提高采购文件质量,有效防范采购风险。
六、考核结果
根据自查和考核组检查考核,综合2022年度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度考核百分制量化打分为92分。
七、工作建议
1.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学习,尤其在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并在采购文件编制过程中,将政府采购政策落实到位。
2.不断提高采购文件的编制水平。对照《赣州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工作指引》,全面梳理和完善采购文件模板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相冲突的内容,加强对采购需求的审核把关,评审因素的设置应严谨、科学、合理,避免出现以特定金额业绩作为评审因素等问题的发生。
3.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强化业务学习,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拓宽视野,增强理论水平,提升专业能力。
4.着力精细化,提升服务质量。紧盯公共资源交易各个环节,完善电子交易系统,不断规范交易行为。加强与采购人的沟通,督促及时完成合同签订及备案,压缩采购全周期。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