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2]
江 西 省 财 政 厅
江 西 省 扶 贫 办 文件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
赣财购〔2019〕19号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扶贫办 江西省供销
合作社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
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扶贫办、供销合作社,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有关规定,现将《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中华全国合作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责任担当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充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鼓励动员各级预算单位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精准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加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货源组织
贫困县扶贫部门应当做好农副产品货源组织工作,推荐本地区农副产品和带贫能力强、产品质量好、有诚信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并对拟推荐的市场主体带贫益贫成效进行审核,出具相关证明。2019年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需在网上推荐,网站地址为http://shfptz.cpad.gov.cn,供应商在网上填报扶贫产品信息后,经县级扶贫部门审核申报材料并推荐给省扶贫办。
2019年9月30日前,省扶贫办对贫困县在网站上推荐的农副产品及市场主体进行审核,并将贫困县填写的《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推荐名录》和审核认定后的《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建议名录》报国务院扶贫办。2019年10月底前,国务院扶贫办编制《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
三、搭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平台
2019年10月底前,全国供销合作社“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网址:www.fupin832.com)”上线运行,并在部分地区启动试点示范。列入《贫困县重点扶贫产品供应商名录》的市场主体按照有关要求注册上线,省扶贫办和贫困县扶贫办对供应商身份进行审核把关,省供销合作社根据首批供应商名录做好供应商培训工作。
四、引导预算单位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自2020年1月1日起,全省各级预算单位全面启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按照预留比例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扶贫部门汇总同级预算单位预留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比例等信息。
自2020年1月1日起,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将定期对预算单位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地区和部门推荐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供应商带贫益贫等情况进行通报。
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0791-87287867;
省扶贫办社会扶贫与对外联络处:0791-86210982;
省供销合作社财会处:0791-86265897。 。
网络销售平台系统操作及具体交易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010-80889017。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扶贫办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
2019年9月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