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9]
区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合同是招标采购单位与采购单位及投标单位之间约定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的拟定必须要以招标文件为蓝本,不能脱离招标文件的基本原则与范围。政府采购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即指当事人双方相互之间存在对待给付义务,且当事人一方取得权利必须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采购行为,保护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区政府采购实际制定本合同范本。请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照执行。
九江市柴桑区财政局
2021年1月8日
附件:九江市柴桑区合同文本范本
甲方(采购单位):________
乙方(服务单位):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关于________项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价格、服务和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标的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1.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 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款。
3)“买方”是指购买相关服务的采购人。
4)“供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5)“现场”系指合同项下服务提供地点。
6)“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规范要求的活动。
2.规范要求
2.1提供相关服务的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规范和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服务需求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2.2若规范要求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专利权
3.1供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供方提供的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4.1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详见采购需求表。
5. 付款方式
5.1 付款方式按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商务条件”中的规定。
本合同供货单位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6. 相关资料
6.1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相关技术资料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7. 质量保证期
7.1 服务成果的质量保证期按招标文件第五章中“商务条件”中的规定。如投标人承诺的
质保期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按优于的执行。
8. 延期提供服务
8.1 供方应按照“采购需求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提供服务。
8.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时间。
8.3 如果供方毫无理由地拖延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9. 违约赔偿
9.1除合同第10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买方可从合同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延迟一周,按合同总价的 %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供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0. 不可抗力
10.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0.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1. 税费
11.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1.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1.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12. 仲裁
12.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12.2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 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2.4 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12.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3. 违约终止合同
13.1 买方在供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1)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服务;
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供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 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供方提出的索赔。
13.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3.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未完成的类似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供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4. 破产终止合同
14.1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5. 合同修改
15.1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6. 通知
16.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17. 计量单位
17.1 除规范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8. 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9. 合同生效及其他
19.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三份,以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19.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传真: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