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4]
靖财购发[20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现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立即组织采购人开展全面自查和清理,坚决取缔各类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并于2021年3月14日前将本单位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和清理情况报送县财政部门。
附件:《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
靖安县财政局
2021年3月4日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靖安县财政局 2021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