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1]
江 西 省 财 政 厅
文件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赣财购〔2020〕23号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
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
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快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现将《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转发给你们。各地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的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新建政府采购工程参照该文件积极推广绿色建材,积极应用装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不断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各地在工作过程中有好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
联系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0791-87287867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计划财务审计处:0791-86220721
附件:《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
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此处盖章)
2020年12月8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