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9]
江 西 省 财 政 厅 文 件
赣财购〔2021〕19 号
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
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 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各级预算单位是政府采购活动中
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执行的主体,应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各级财政部门和各级主管预算单位,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贯彻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组织领导,确保内外资企业在政府采购领域得到平等对待。
二、注重强化贯彻执行。
要充分认识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
争市场秩序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各级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采购项目外,不得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 的产品。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法受理并公平处理内外资企业的投诉,切实维护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三、及时组织清理规范。
要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规定和做
法,以及违规设立产品、供应商等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规定和做法,及时进行清理纠正。省直各单位汇总填报本单位的清理情况,各设区市财政局汇总填报本地区清理情况,于 2021 年 11 月 20 日前将清理结果报告和清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 jxcg1703@126.com。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此次清理情况纳入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范围,对发现逾期未整改落实的单位或瞒报、漏报、不报的单位,将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处罚。
附件:
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库〔2021〕35 号)
2.江西省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情况汇
3.江西省政府采购违反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情况汇总表
江西省财政厅
2021 年 10 月 29 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 年 10 月 29 日印发